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昆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40号)、《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方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5〕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1.与昆明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劳动关系的,直接从事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可参加本次职称申报。
2.参加本次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除须符合工程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外,须自2024年12月31日前在昆明市连续参保,且现参保单位与人事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3.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其首次申报职称时,学历和资历条件在评价标准条件基础上增加1年。
4.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变更系列、考核认定人员除外)。
5.省属在昆单位或其他州市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本市职称评审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附件1),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送相应评委会。
6.工商注册地在昆明的外省企业子公司(不含中央和省属在昆单位),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流程,由子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推荐。
7.在昆明市工商登记的外省企业分公司,如需在昆明市申报职称的,须提供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推荐报告(附件2)。
(二)申报评审专业
申报评审专业为轨道交通工程领域内城市轨道工程、铁道工程、电气、机械、自动化与控制专业。
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牵头的轨道交通工程职称评审委员会有一个,即昆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请参评人员正确选择评委会,因评委会选错造成的申报不成功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初级职称全员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昆明市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简化职称评价程序,畅通渠道,优化流程,提高评价效率,不断提高用人单位人才考核和人才评价的权重,自2023年度起,初级职称采取全员考核认定的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
本人自愿申报,各有关单位审查推荐。2025年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采用网上申报+纸质材料审核的方式,先进行网上申报及初审,初审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需通过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信息平台”)网站(:https://zjpt.km12333.cn)进行网络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5版)》(附件4)。申报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咨询技术支持人员,联系方式见“市信息平台”首页。凡未经市信息平台系统审核的申报材料,不予送评。
2.使用市信息平台系统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须登陆“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站(https://credit.km.gov.cn),在“信用服务”—“昆明市信用承诺自主申报专栏”中填写相关承诺信息并提交,点击“承诺书下载”后打印出“职称申报承诺书”,作为附件材料提交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
3.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应将拟推荐人员的《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3)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示完后公示表作为附件材料提交职称评委会。
4.属劳务派遣公司的申报人员,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可只提供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
5.学历、学位证书及证明材料: 2002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提供查询学历(学位)信息截图1份,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属于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学信网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企业需要提供“云南省招工录用登记表”和昆明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2021-2025年薪级工资审批表复印件。(注意:履职年限需结合劳动合同、参保证明等共同认定,参保证明反映的工作年限、工作单位需与劳动合同材料对应。变动过工作单位的人员,履职年限可累计计算,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且累计年限不得低于所申报职称资格要求的年限)。
7.没有变更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得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专业技术人才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变更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再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变更转岗的相关证明可以是聘书、合同、单位证明等形式,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二)纸质材料报送及要求
1.申报人员均须按《2025年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5)要求提供材料。
2.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把关,并结合单位用人实际,明确推荐意见。申报材料扫描件上应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同时系统内上传的扫描件按材料内容命名,以JPG/PNG/PDF格式上传至对应的材料位置,以便审核和评审时查看。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主管部门或评委会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申报人不具备相应申报资格。
3.待网上申报环节中“评委会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申报人员将电子材料形成纸质材料,由申报单位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自行现场审验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
4.网络系统审核通过的人员自行从“申报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文档需按正常大小100%打印,不得缩放,统一采用A3纸双面打印,骑中缝装订,推荐表格一面须排版在封底),不符合装订要求的一律拒收。
5.提供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任职期间的聘书(相关聘用文件、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用人单位审验并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6.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获奖证书、论文及其他材料各1份。用人单位审验并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如提供论文材料,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按顺序装订成册。
7.申报材料按规定签章,准备完成后,根据《2025年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5)顺序装订,同时认真填写《一览表》拟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名称和申报专业,不填或填错的后果自负,再将《2025年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粘贴在牛皮纸资料袋封面。未按要求准备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拒不按通知要求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经告知需要补正资料的,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申报材料时间和评审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
昆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9:00起—9月12日24:00,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17:00,请申报人员把握好申报时间,逾期无法申报。
(二)纸质材料现场审核时间
提交纸质材料现场审核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0日17:00前,(周末及节假日不收件),逾期不再受理,未现场审核或现场审核不通过的,不推荐评审。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915号昆明地铁线网控制中心2704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马萌
联系电话:63644999-1-627005
(三)评审时间
昆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定于2025年10月开展评审,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请各参评人员自行查询评审结果。
四、规范申报评审相关事项
(一)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二)2024年及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三)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本次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报送以上申报材料时,上述所涉及到的各类证书、证件等材料,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一起初审,材料保证真实齐全且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资料不全、弄虚作假则不予收取。
(五)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其他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的,视为弄虚作假。
(六)用人单位对上传材料必须严格把关,用人单位审核推荐申报评审材料后,申报系统中3次提出修改意见后仍然存在问题的,评委会本年度不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七)《申报材料一览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所填信息必须一致。上报的申报材料复印件上应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日期,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八)所有申报材料的纸张除有规定外,均要求用 A4 纸。
(九)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用人单位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把关不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并进行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
(十)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复查主要核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评审过程申报人业绩成果材料是否由不少于3名专家评议等情况。复查申请人须在评审结果确认后2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向评委会组建单位提交书面复查申请。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将复查结果告知复查申请人。
五、认真落实相关激励政策措施
(一)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在参加职称申报评审时,不将论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可破格参加评审。对符合《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九条措施》(昆人才办〔2020〕2号)精神,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附件6),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
(二)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范围内(附件7),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不单独换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三)云南省数字工程师培育项目专业技术等级与职称对应关系见附件8。
六、其他事项
(一)其他评审相关事项等未尽事宜请参见《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关于开展2025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5〕20号)、《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5版)》(附件4)。
(二)评审工作完成后,评审通过人员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w.cn/zjgl/)下载和查询验证电子证书,同时需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具体清退时间、地点另行发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