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中学、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16〕9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5〕20号)、《关于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阳社通〔2024〕12号)等文件及上级会议精神,为做好我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评审范围对象
(一)属于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科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在岗且符合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规定的专任教师、教研人员。评委会开评当月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不属于申报评审范围。
(二)年龄、工作年限、履职年限的计算方法
1.借调到教育系统外其他单位,未在本单位履行岗位职责的,不得以本单位名义申报职称。回到单位履职的人员,申报职称时,借调期间未承担本单位工作岗位职责任务时间,不计算在履职时间且课时量为零。
2.承担后勤或行政工作未在教学岗位的,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回到教学岗位后申报职称时,未在教学岗位的工作年限不计算在履职年限之内且课时量为零。
3.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以召开评审会议当月为截止时间(即2025年9月)、现职称履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变更系列、考核认定人员除外)。
4.申报人员除须符合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外,还须自2024年12月31日前在昆明市连续参保,且现参保单位与人事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其申报职称时,学历和资历条件在评价标准条件基础上增加1年。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方式
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一级教师)的人员需登录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zjpt.km12333.cn/#/msm/home),按照有关文件及《个人用户使用手册》进行账号注册和信息填报。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采用网络申报与纸质材料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委会电子材料网络审核通过后,推荐单位将纸质材料按要求提交至评委会。
(二)时间安排
1.网上个人申报及学校(单位)审核推荐时间:2025年6月30日0:00—2025年7月18日17:00。
2.主管部门、区人社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时间:2025年7月21日—2025年8月1日。
3.评审委员会电子材料审核推荐时间: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11日。
4.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8月19日前。
5.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2024年9月。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员将申报评审材料原件进行扫描上传至职称申报系统。学校(用人单位)在系统内审核上传材料时须对照申报人的申报评审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对审核推荐行为负责。
(二)申报人上传的个人照片要求为本人蓝底1寸免冠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至1M之间,清晰度300DPI,宽高比例4:5,分辨率最小480×600、最高960×1200,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如“张三530125198812311234”,电子照片后续用于职称证书的制作,申报人不按要求上传照片造成的后果有本人负责。
(三)经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个人申报评审材料后,申报系统中3次提出修改意见后仍然存在问题的(从提交到教育主管部门后返回修改开始计次,单位操作的返回修改、重置流程等无次数限制),评委会承办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本年度不再受理个人的申报材料。
(四)本次申报须登录“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站(https://credit.km.gov.cn)”,在“信用服务”—“信用承诺自主申报”中填写相关承诺信息并提交,点击“承诺书下载”后打印出“职称申报承诺书”,本人签名按红手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作为附件材料提交。填写时,“申报类型明细”一栏需填写“一级教师(学段+学科)”,如:一级教师(小学数学)。
(五)各学校(单位)须将拟推荐人员的《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4)和有关材料在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本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公示表及公示远景照片、公示近景照片作为附件材料提交。
(六)与我区公、民办学校签订了劳动合同,购买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并在人社部门备过案的编外、外聘教师申报职称,参照编制内同类聘用人员所规定的职称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由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统一推荐申报,并提供近6个月内昆明市社会保险个人连续参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备案表(无劳动合同备案表可提供用工登记表);属劳务派遣公司的申报人员,还需要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可只提供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
(七)本次申报不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pdf版本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如果有就提供),查询时,在线验证有效期须设置为6个月,并提供查询学历(学位)信息及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截图各1份。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属于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人事所在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学位学历证明》(附件7)材料。
(八)专业技术人才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变更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再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变更转岗的相关证明可以是聘书、合同、单位证明等形式。
(九)申报评审材料其他要求详见《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3)。
四、申报审核推荐程序
(一)制定本单位推荐评审方案
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16〕99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5〕20号)、《关于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阳社通〔2024〕12号)等有关规定,同时充分考虑在阳宗海第一中学高中部任教以及因为区管校聘交流、调配到其他学校任教的这部分教师,按照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的要求,制定本单位职称推荐评审方案及组织推荐工作。
制定的推荐评审方案要严格按照要求,广泛听取本单位教师意见,尤其是要认真听取到高中任教的教师以及到其他学校交流任教的教师的意见,按照《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经全体教师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行,做到程序合法,统筹兼顾,切合实际,操作性强,并注意留痕备查。同时将方案向我局报备。
(二)学校(单位)审核推荐
各学校(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各等级职称申报条件及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及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并将申报人员申报情况及审核情况提交本学校(单位)职称推荐小组,职称推荐小组按照学校(单位)的推荐评审方案组织推荐。
学校(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完成后,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4),学校(单位)将申报人员的申报评审条件、履职情况、教学业绩贡献、推荐排名、推荐意见等要素情况在本学校(单位)公开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本校教职工的监督,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学校推荐小组反映情况或直接向区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公示无异议后在《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的“单位审核意见”栏提出审核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后在申报系统内上传。公示后上传的材料包括:学校(单位)出具的《公示》、《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公示栏远(全)景图片、公示栏近景图片(要求能清晰看出综合情况(公示)表及《公示》)、公示结束后单位出具的《公示情况报告》。
单位《公示情况报告》的书写内容、格式详见《基层单位意见及公示情况报告(参考模板)》(附件9)。
(三)个人网上申报
中级职称申报人员需登录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zjpt.km12333.cn/#/msm/home),进行账号注册和信息填报。之前在系统里已有账号的用户,可以直接使用原有账号登录并填报,同时向学校(单位)职称推荐小组提交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原件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按要求扫描上传个人相关证明材料。
除教案、论文、业务工作报告、著作等材料扫描成PDF文件上传外,其他材料建议以jpg照片格式上传,每项材料必须以材料名命名且不得重名。申报人员对上传的证件照及证明材料要对真实性、准确性、清晰度、完整性负责,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晰等带来的影响和后果,由申报人员自己承担。申报人员如在职称申报材料中提交本人所发表文章的,要求上传该文章所发表期刊的合法性、真实性查询结果截图,凡不能提交该文章所发表期刊的合法性、真实性查询结果的文章不得提交和上传。
基本信息填写及附件上传完整无误后在“正常评审”中选择“正常申报”进行职称申报。在选择评委会时需选择“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填写完相关信息后保存、提交。
(四)学校(单位)网上审核推荐
各学校(用人单位)按照《单位用户使用手册》流程登录学校账户,确认申报人员身份,对申报人在系统内上传的证明材料须对照原件进行审核,并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及审核情况提交职称推荐小组,职称推荐小组按照学校(单位)推荐方案组织推荐,并出具“基层单位意见”。
“基层单位意见”与评审表中的“基本情况”、“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中专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等具有对应和相互印证的关系,学校(单位)必须对申报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师德师风、申报评审条件、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贡献和推荐情况(包括明确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排名、推荐意见、形成情况及公示情况)等职称推荐要素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反映,不得敷衍或交由教师自己撰写。
(五)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推荐
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经学校(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后,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区人社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逐级审核推荐至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六)评委会评前审核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我区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推荐的评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拟同意提交评委会评审的教师,评审前在各学校(单位)教师群和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zjpt.km12333.cn/#/msm/home)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人社部门提交备案,同时报送公示情况书面材料。公示期内收到举报反映的,由推荐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提交评委会评审的处理意见,逾期不提出处理意见的,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举报,请向以下单位反映: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科,联系电话:0871-67431200;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人事财务科,联系电话:0871-66257830。
(七)评委会评审
通过评委会评前审核及公示后无异议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委会评审环节。经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员,在各学校(单位)教师群和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zjpt.km12333.cn/#/msm/home)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人社部门提交备案,同时报送公示情况书面材料。
五、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在评委会电子材料审核结束后,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导出,使用A3纸且文档须按正常大小的100%打印,中缝装订。
(二)《职称申报承诺书》。申报人员须在“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站(http://credit.km.gov.cn)上承诺后打印出“职称申报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并按红手印,再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原件(劳务派遣、交流调配教师需由实际用人单位和人事单位双盖章)。
(三)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如果有就提供)及查询学历(学位)信息网络截图1份、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截图1份。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属于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提供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学位学历证明》材料及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岗位工资变动审批表等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公示信息。学校(单位)出具的《公示》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公示情况报告》复印件、《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4)原件、公示栏远景图片、公示栏远景图片等。
(六)在职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或人社部门审核认定过的履现职期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续订书(如果有)、履现职以来的薪级工资审批表(履现职超过5年的需提供2020年至2024年或2021年至2025年共5年的薪级工资审批表)。
(七)业绩成果材料。包括本人工作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论文(封面、目录与本人论文页)、著作等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时需用A4纸,按《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3)要求装订成册,非原件由学校验原件后写上“经审验,与原件一致”的审核意见,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规范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要求
(一)加强职称政策学习宣传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校要进一步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学习、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让广大教师深刻学习领会职称政策相关规定,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参与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为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申报审核推荐培训指导力度
由于实行网络申报、审核,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系统使用的培训指导力度,让申报人员熟悉申报所需材料规范及系统操作流程,避免漏传错传申报材料和因操作不熟练而影响职称申报工作。
(三)健全完善全区中小学党务工作人员职称评审激励保障机制。
从事党务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在申报职称评审时,参照《昆明市中小学校党务工作人员待遇保障办法(试行)》(昆教体办发〔2023〕110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明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责任
明确落实审核推荐职责,学校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审验,并在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评审材料不予认可,原件照片在申报系统上传时可以不用审验。材料送审时,须同时提供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因审核推荐人员失误导致的问题,由审核推荐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五)加大各环节倒查追责力度
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用人单位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把关不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进行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政策倾斜
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在参加职称申报评审时,不将论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可破格参加评审。对符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办发〔2020〕2号)、市人才办的七部门《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九条措施(试行)》(昆人才办〔2020〕2号)精神,对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
(七)规范职称确认
从外省和中央单位流动到我市工作或在我市自主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需要对申报人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进行确认。确认工作与职称申报工作同步进行,7月22日前由各学校(单位)汇总本单位的此类人员信息,填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确认人员名单》(附件5)并将盖章扫描件及Excel电子版报送区教育主管部门,逾期不再受理。除申报评审职称外,原则上不单独受理职称确认申请,各用人单位其它用途的职称确认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自行向原发证单位确认。
(八)规范复查
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复查主要核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评审过程中申报人业绩成果材料是否由不少于3名专家评议,有无错看、漏看申报人业绩成果材料造成误判等情况。复查申请人须在评审结果确认后2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向评委会组建单位提交书面复查申请。评委会组建单位复查后将复查结果告知复查申请人。
(九)规范公示
各单位在发布各类公示时,公示形成(发布)时间不得包含在公示期内。公示情况报告形成的时间需在公示期后。
(十)其他要求
通知中未提及的其他事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职称评审文件要求执行。
七、实际工作单位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不一致教师的处理
因区管校聘竞聘、合并办学或交流、调配到其他学校工作的教师,实际工作单位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要紧密配合,按照以下原则及要求共同做好这类教师的职称申报工作。
(一)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在制定本单位职称推荐评审方案及组织推荐工作时,要在本单位空岗范围内,按照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的要求,优先推荐到其他学校工作的教师。
(二)实行“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实际工作单位要认真履行好主要管理职责,先在本单位考核推荐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审核完所有材料,再推荐至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完成材料审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只需要在明确需要单位盖章的地方审核盖章)。
(三)“基层意见”由实际用人单位撰写并提供电子版给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填写至职称申报系统。
(四)所有纸质上报材料统一交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收齐报送,请实际工作单位主动对接。
八、提醒事项
(一)依据《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各单位在职称推荐申报时,中级职称推荐人数须按文件要求,在有空岗的前提下按照比例在符合申报条件且申报的教师中进行推荐申报;坚持“好中选优、注重质量”的原则,严把推荐质量,对符合不予聘任上一级岗位的申报人员坚决不予推荐。
(二)申报评审专业必须与现从事专业一致。
(三)申报人员需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即具备与本人实际所任教学段及以上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及普通话等级(语文教师及幼儿园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当年教师职业道德评价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承担教学管理工作的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各级各类学校中层及以上行政领导),其教学课时量不低于本单位专任教师课时量的三分之一。
校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的教学课时量不低于专任教师课时量的三分之一;党务工作机构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和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教学课时量不低于专任教师课时量的二分之一;兼职党务工作人员的教学课时量不低于专任教师课时量的三分之二。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及数量需中国共产党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委员会认定并提供相关正式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五)除《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第六章附则中第十五条规定的延迟申报职称情况外,学校(单位)不得违反政策擅自制定地方延迟申报职称政策。
(六)各级审核部门在对申报人员进行返回修改时,需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申报人不具备相应申报资格。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开始返回修改和重置流程累计不得超过3次,否则系统自动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
(七)2024年及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八)所提交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承担课题(项目)、教案、论文、业务工作报告、著作等证明材料必须是履现职以来所涉及的学年内形成的,之前的不得提供。
(九)各学校(用人单位)要落实职称政策文件要求、落实破“四唯”要求和职称工作年度通知要求,推荐评审方案中不得将论文、课题作为职称推荐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不得简单设立论文及课题的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
(十)提交履现职以来所在学年至2023-2024学年的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或其他证明材料,学时登记卡上的学时需显示“合格”或学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达到72学时,否则不得申报。
(十一)申报人员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直接与学校(单位)职称工作负责人联系解决,学校(单位)不能解决的,上报区教育主管部门解决。申报人员需要到本人干部人事档案里查阅材料的,由学校(单位)统一安排专人进行查阅(需出具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
附件:1.省、市、区职称相关文件
2.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5版)
3.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2025版)
4.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2025版)
5.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确认人员名单(2025版)
6.中专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2025版)
7.学历学位证明(参考模板)(2025版)
8.阳宗海区教育系统学历查询异常人员信息登记表(2025版)
9.基层单位意见及公示情况报告(参考模板)(2025版)
10.公开发表文章的查询方法
1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指南
12.学位认证报告下载指南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社会事业局
2025年6月3日
附件材料:
附件1:20230604-阳社通〔2025〕14号-附件1-省、市、区职称相关政策文件.zip [ 762.95KB ]
附件2:20230604-阳社通〔2025〕14号-附件2-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5版).pdf [ 547.45KB ]
附件3:20250603-阳社通〔2025〕14号-附件3-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2025版).xls [ 49.50KB ]
附件4:20250603-阳社通〔2025〕14号-附件4-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2025版).xls [ 40.50KB ]
附件5:20230604-阳社通〔2025〕14号-附件5-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确认人员名单(2025版).xls [ 27.00KB ]
附件6:20230604-阳社通〔2025〕14号-附件6-中专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2025版).doc [ 36.50KB ]
附件8:20230604-阳社通〔2025〕14号-附件8-阳宗海区教育系统学历查询异常人员信息登记表(2025版).xls [ 28.50KB ]
附件9:20230604-阳社通〔2025〕14号-附件9-基层单位意见及公示情况报告(参考模板)(2025版).doc [ 28.50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