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省、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为做好2025年昆明市东川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一)东川区中小学一级教师申报对象范围为东川区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与教研人员。
(二)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以评委会开评时间为准,不含被批准在延迟退休期间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中小学一级教师申报条件详见《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16〕99号)等文件。
(二)申报人的年龄计算以召开评审会议当月为截止时间;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变更系列、考核认定人员除外)。
三、申报审核推荐程序
(一)制定竞聘方案
竞聘方案主要用于职称推荐申报和岗位聘用工作,各学校(单位)按照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规定的条件及省、市、区职称申报评审有关政策要求制定竞聘方案,并采用民主表决的方式,在本校(本单位)教职工大会上征求意见,经80%以上教职工同意(签字),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如果竞聘方案已经制定好且本年度无变化的,请组织全校教职工对本校《职称申报考核推荐竞聘方案》进行学习,教职工知晓率必须达100%。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按照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向学校(单位)职称推荐小组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申报人员要确保上传的证件照及材料(建议用jpg格式)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校(单位)审核推荐
1.各学校(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须对照原件进行审核,并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及审核情况提交职称推荐小组,职称推荐小组按照学校(单位)《职称申报考核推荐竞聘方案》组织推荐。
2.审核推荐完成后,将申报人员的申报评审条件、履职情况、教学业绩、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在基层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须对申报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师德师风、申报评审条件、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贡献、推荐排名和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职称推荐评审要素进行实事求是的反映。
(四)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昆明市东川区所属各学校(单位)、民办学校(非公单位)申报人员由用人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送昆明市东川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评委会审核推荐
昆明市东川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所属各学校(单位)、民办学校(非公单位)推荐的一级教师职称评审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拟同意提交评委会评审的,在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mdc.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收到举报的,由学校(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提交评委会评审的处理意见,逾期不提出处理意见的,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方式
2025年东川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登录市信息平台(https://zjpt.km12333.cn/)进行网络申报,申报注意事项及网络申报程序详见《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5版)》(附件1)。凡未经系统审核的申报材料不予送评。
(二)时间安排
1.网络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学校(单位)审核推荐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7月13日,学校(单位)于7月13日17:00前将本学校(单位)推荐人选提交上报至区教育体育局。
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时间:2025年7月14日-25日,7月25日17:00前按照管理权限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逐级推荐至区级评委会办事机构,逾期不予推荐。
区级评委会审核一级教师职称申报,确定最终进入一级教师评委会评审的人员并进行公示备案。2025年9月中级职称评委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2.纸质材料审核时间
2025年7月28日-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昆明市东川区桂苑街文苑巷33号1号楼203室(东川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五、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将申报评审材料原件进行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各学校(单位)在系统内审核上传材料时须对照申报人的申报评审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对审核推荐行为负责。申报评审材料其他要求祥见《2025年昆明市教育体育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2)
(二)申报人员上传的个人照片要求为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蓝底一寸,JPG格式,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1M,证件照的名称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上传照片后续将用于职称证书的制作,申报人不按要求上传照片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负责。
(三)经用人单位审核推荐申报评审材料后,申报系统中3次提出修改意见后仍然存在问题的,本年度不再受理个人的申报材料。
(四)本次申报须登陆“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站(https://credit.km.gov.cn),在“信用服务”-“信用承诺自主申报专栏”中填写相关承诺信息并提交,点击“承诺书下载”后打印出“职称申报承诺书”,作为附件材料提交。
(五)各单位须将拟推荐人员的《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3)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本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公示完后公示表作为附件材料提交。
(六)本次申报不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并提供查询学历(学位)信息截图1份。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属于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七)没有变更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得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专业技术人才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变更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再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
(八)省外工作调动到东川工作的人员,需对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进行确认,7月11日前由学校汇总此类人员信息,填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确认人员名单》(附件4)并将盖章扫描件及Excel电子版报送昆明市东川区教育体育局职称改革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九)申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须符合国家、我省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十)申报人员除须符合中小学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外,还须自2024年12月31日前在昆明市连续参保,且现参保单位与人事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十一)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其首次申报职称时,学历和资历条件在评价标准条件基础上增加1年。
六、职称申报相关政策的落实
(一)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对符合《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九条措施》(昆人才办〔2020〕2号)精神,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 年。
实现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帮扶教师职称评审权益。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建立教师“省管校用”对口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帮扶教师职称评审权益。
健全完善全市中心学校党务工作人员职称评审激励保障机制。
从事党务工作的教师在职称申报评审时,参照《昆明市中小学党务工作人员待遇保障办法(试行)》(昆教体办发〔2023〕110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规范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要求
(一)加强职称政策学习宣传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学校(单位)要进一步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学习、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让广大教师深刻学习领会职称政策相关规定,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参与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申报审核推荐培训指导力度
由于实行网络申报、审核、评审,各学校(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系统使用的培训指导力度,让申报人员熟悉职称申报所需材料规范及系统操作流程,避免漏传错传申报材料和因操作不熟练而影响职称申报。
(三)加大各环节倒查追责力度
申报人员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用人单位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把关不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进行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其他要求
通知中未提及的其他事项,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职称评审文件要求执行。其余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聂艳0871-62121307)
附件:2025年东川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相关材料
昆明市东川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5月14日